| 二OO八年酒管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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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6 16:12 文章来源:武冈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今年来,我市的酒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商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的工作目标,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一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宣传法律法规,酒管政策家喻户晓
酒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国家对酒类商品的经营管理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求酒类经营者严格依法经营,服从酒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也要求酒类消费者能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此我办始终把宣传酒管法规作为酒管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首先是开展大规模的酒管法规集中宣传。今年三月、六月我办开展了两次酒管法规集中宣传,出台宣传车20多台次在全市城区、乡镇巡回宣传,在各主要街道、集镇,各大商场悬挂宣传横幅50多条。其次,印制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酒管法规小册800多册。第三,利用《武冈通讯》、武冈电视台等宣传媒体报道宣传酒管法规和酒管活动,全年共刊登、广播文章6篇。第四,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各一次。第五,举办酒类培训班。全年共举办三期,参加培训人数200多人。通过宣传培训,酒管政策在我市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酒类市场依法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酒管目标责任,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市政府、市商务局十分重视酒管工作,对酒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年初市酒管办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上级酒管部门的要求拟定了《武冈市酒管办二OO八年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制订了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二OO八年商务工作目标责任状》,将酒管工作列为主要责任条款,作为今年全市文明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这是我市首次以市政府的名义对酒管工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并做为文明工作考核内容,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酒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形成全市上下对酒管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大大加强了我市酒管工作的力度。同时市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状况下,还专门拨付3万元给酒管办做为酒管工作的专门经费。
三、有效治理酒类市场,依法经营效果明显
为确保建立我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今年来我办狠抓了对酒类经营者“两证”、“一单”的管理。一是抓好批发证的申报工作。对酒类批发企业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把好产品质量、仓储及“三证”关,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今年内本市批发证的发放率达95%以上。二是做好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发放工作,维护酒管工作的严肃性。今年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发放主要是查漏补缺,因原来发放的备案登记证尚未到期,发放对象主要是以前漏发的和新开张的,全年共发放80家,城区发放率在95%以上,乡镇发放率在90%以上。三是加强对随附单使用情况的检查。全年开展随附单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四次,对查出不执行随附单制度的经营户进行了严肃处理,全市随附单使用率达98%以上。四是开展了散装酒类商品专项整治活动和奥运期间酒类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下达整治文件700多份,执法检查120人天。五是加强市场稽查,做到日常巡回检查、节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全年共查出取缔无证经营户4家,查出处罚不按规定使用随附单的经营户9家,共罚款3500元。
四、重拳打击假冒行为,酒管执法日趋规范
假冒酒直接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打假是酒管工作的又一工作重点。今年我办开展联合打假4次,共查获涉嫌假冒酒210瓶,计金额11万元,有效净化了我市的酒类市场。为加大打假力度,规范酒管执法,我办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规和酒管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二是邀请主管部门、周边县酒管执法人员、厂方专家共同参加执法。三是在本市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四是与公安经侦联合办案。今年内共立案5起,结案4起,移送公安1起,无一起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如处罚力度不大,处理没有按政策到位,对农村市场整治力度不大等,这些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改正。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后的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
武冈市酒管办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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